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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司法局强化“三关”提升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20 15:35:29 浏览6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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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司法局以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及时查摆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核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加强源头防范,提升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强化“制度关”,夯实合法性审核工作基础。在原有合法性审核制度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做法,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解决机构改革后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存在的送审文稿质量不高、数量激增,合法性审核流转机制不畅等问题。同时,出台《江山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核内部流转程序规定》,对政府决策法制审核内部流转程序规定进行修改完善,特别对谈话笔录、专家论证等环节进行明确,解决内部合法性审核流转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健全全市法制审查工作人员例会制度,每月组织一线法制审查骨干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共享推广,吃过的教训进行共享借鉴,通过共享交流互相提升。


二、强化“培训关”,提升合法性审核工作能力。制定实施法制审查队伍培养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实行专家授课、干部授课、实操演练等方式,对政府法律事务服务组成员、乡镇部门法制审查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培训内容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法律法规学习、案例实务等方面。编制规范性文件审查要点、行政机关合同审查要点、审查发言模板,梳理工业、服务业、招商引资合同范本,建立法制审查资料库,提供给法制审查人员学习参考查阅。同时,对接省内外高校优质师资,精选部门、乡镇法制业务骨干,前往省内外重点大学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三、强化“考核关”,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程序。在法治建设考核中,将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作为对部门乡镇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大考核分值,对未建立相关制度,给予相应扣分,对多次出现决策草案明显违法、送审材料不完备、决策事项发布后未按时报备等情况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在监督考核的过程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的有机统一,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效果“跟踪评估机制”,通过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代表、专业法律人才、群众代表等多方意见,全面掌握政府决策的“活力程度”和“生命周期”,进而为后期的废、改、立提供针对性的参考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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