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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司法局“三大招”确保“提升年”活动提质增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20 15:34:09 浏览6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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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要求,积极落实“三大招”,努力实现互相配合制约更加到位、执法司法理念更加正确、执法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一、打好“组合拳”,形成整体联动机制。聚焦诉源治理“普陀模式”,主动与区委政法委、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区法院等部门协调联动,巩固提升矛盾化解“最多跑一地”品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终结在县域。建立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沈妈妈法治工作室”,开辟警示专栏—老高谈“法”,根据社区辖区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开展每月一期的安全警示宣传活动,全面推动法治宣传融入社区治理当中。新建“老杨新居民调解室”“老章海上调解室”等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打造4个“东海渔嫂”调解员工作站,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切实化解。

二、紧握“放大镜”,助力案件质效提升。联合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全面走访社区矫正对象中的重点人员、服务对象中的特殊人群,对近年来的社区矫正执法案卷进行回访和评查,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评查学习倒逼社区矫正业务提升。落实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区级执法单位已基本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机制,实现了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

三、注重“内修行”,优化监督程序设定。建立健全执法部门内部自我监管体系,梳理汇总了全区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通过政府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公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用监督倒逼执法规范,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坚持对投诉人投诉的行政执法方面的信件及来电来访做到详细记录,迅速办理,持续跟踪,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执法司法理念更公正。

群贤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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