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司法局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强化 “流程再造、机制保障、府院联动”,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强化流程再造,确保行政复议职责落地。一是迅速部署落实。主动适应机构改革要求,第一时间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定岗定责定流程”,从机构、人员职责、场所、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到位。二是优化规则流程。及时梳理工作规则,健全完善申请受理、案件讨论、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配套机制,构建起一套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的制度体系。三是确保全面运行。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建立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接待、文书流程规范制度,在办公场所、网站明显位置公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等事项工作指引;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设行政复议受理点,在门户网站开辟网上受理行政复议通道,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
二、强化机制保障,确保行政复议优质高效。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机制。主动适应工作新要求,及时建立行政复议工作领导责任制,将其纳入法治政府目标考核;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重大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主动过问机制。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五个零”工作制度,除需要听证、询问等依法需要当事人到场外,行政复议受理、审理、送达等各环节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落实工作保障机制。为区行政复议局优先配备办公场所、接待场所、阅卷室、听证室,配备录音录像设备、扫描仪、身份证读取器等办案专用设备,保障实地调查取证必要公务用车,行政复议文书实行邮政专递。
三、强化府院联动,确保行政复议定分止争功能发挥。一是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每季度召开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二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化解矛盾功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争议调处,在区法院和区行政复议局同时设立行政调解中心,及时调解行政纠纷;建立行政复议立案前调解制度,坚持调解优先,所有受理的复议案件把调解贯穿于接待、立案、审理、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行政复议调解率占比较高。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反馈机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