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央督察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整改窗口期,强化基层合法性审核“清单、人员、指引、责任”四个要素建设,基层合法性审核程序更加规范,审核质量明显提高。
一、制定审核“清单”,解决“审什么”。制订党政重大决策清单、规范性文件清单、重大合同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清单、其他需要合法性审核的事项清单等“五张清单”。要求每次完成合法性审核完成后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明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落实情况、责任分工、审核意见等要素,由法治督察部门定期对“五张清单”制订及审核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选定审核“人员”,解决“谁来审”。明确合法性审核人员应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由专职法人参与审核。立足当前工作实际,聘请法律顾问充实合法性审核队伍,采取法律顾问和在编人员混合模式,双班轮值的方式开展全面审核工作,有效解决在编人员不足等问题,确保审核程序到位,内容合法,不走过场,有效提高审核质量,降低复议数量。
三、推送审核“指引”,解决“怎么审”。一是向有关单位推送《党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让基层单位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经过合法性审核的必要性,提升对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视程度。二是推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让基层单位充分理解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程序、内容合法性要求,防止执行中出现偏差。三是推送重大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对合同主体要件、形式要件、实体要件、审查结果予以规范,防范把关不严造成损失。
四、落实审核“责任”,解决“主次责”。一是明确,由党政办或司法所作为主体部门牵头负责合法性审核工作,切实解决主体部门含糊、审核走过场问题。二是分清主次审关系,主审要求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确保审核过程有法律约束和法规依据。次审为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对主审出具的意见进行二次审核把关,确保主要领导知情,执行有力。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判定无禁还是严禁,分清合法性审核主体责任、主要责任及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