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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司法局“三点突破”推进单轨制试点工作循序渐进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18 16:26:32 浏览7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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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早、行、效”三字,确保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制试点工作取得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局已协同办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案件1件、社区矫正执行案件168件,全部实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当日通知、当日接收、当日指派。

一、坚持高站位统筹,突出一个“早”字。一是“早”明确试点模式。强化前期调研,及时学习、借鉴省级试点单位金华市浦江县司法局单轨制工作经验,因地制宜,“早”作方案,明确了我局的试点模式。二是“早”争取经费保障。及时对接县委政法委和县财政局,积极争取试点工作经费保障,落实专项经费30万元,有效解决了试点工作瓶颈问题。三是“早”组建工作专班。及时明确试点工作牵头分管领导,抽调各科室相关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内统筹各科所力量,对外协调公、检、法和监所等部门,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局。

二、坚持快速度推进,突出一个“行”字。一是坚持先“行”先试。坚持不等不靠,及时采购设备,倒排试点工期,实行分期推进。二是坚持边“行”边试。坚持试行合一,同步推进,既强化了业务培训,又优化了操作程序,确保试点工作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三是坚持以试促“行”。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教训,着力解决在试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以试促行的方式,避免在推广中重走弯路,便于开好工作局面。

三、坚持大力度固化,突出一个“效”字。一是建立日常督查机制。建立每日核查和专人负责机制,落实案件日常督查举措,确保案件流转顺畅,使试点工作更具可操作性。二是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专职管护人员,内外统筹协调,互通了管护联络方式,强化了平台运行和案件流转,提高了办事办案效率。三是建立有关管理规定。不断强化技术保障,对刑事案件法律援助通知类公函的线上流转作出具体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实现数据利用、业务协同智能化,使试点工作彰显出应有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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