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司法局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通过部门协同、流程优化、示范引领等渠道,助推诉源治理工作纵深发展。
一、协同“关键部门”,深化府院互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将行政争议化解纳入“大调解”工作范畴,强化行政调解与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的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联合制定《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6项争议化解类型,畅通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渠道。联合搭建行政争议咨询、受理、调解平台,在市法院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别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各有侧重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加强对疑难复杂个案集体会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牵头组织法律专家研究制定针对性化解方案。今年以来,已组织联席会议7次,制定争议化解预案7起;成功化解各类争议案件12起,成功率达43%。
二、紧盯“关键环节”,优化程序设定。制作公示行政争议化解流程图,规范争议化解文书格式,推动“立案—移送—调解—反馈”全程闭环管理。加强立案审查和案前疏导,坚持“控增量、减存量”,对案情简单、标的额小的争议纠纷,通过接待咨询、专业分析、合理引导等“一站式”服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前。加强争议化解,认真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和争议根源,对于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争议纠纷,耐心向申请人做好释法沟通工作;对于行政机关明显存在执法不当、不规范的争议纠纷,发挥行政监督和行政纠错功能,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力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落实案件定期回访,督促执行调解协议,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正面引导社会舆情。截至目前,复议纠错6件,纠错率29%。
三、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案源治理。坚持示范引领,推动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从亲自出庭应诉到“出庭又出声”质的转变,增强行政应诉实效。截至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80余名市级部门领导参与法庭现场“旁听”,通过行政案例诉讼全程学习,潜移默化式促进行政行为规范,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严格执行《临海市行政错案约谈办法》,推动市领导对行政错案较多的8家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强化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建立败诉案件通报制度,督促败诉机关报送执行行政裁判文书、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情况,深入剖析败诉原因,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