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司法局立足法制监督职能,建立了一套从文件进口到出口全流程把控、全链条审核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全区政策文件的法治化水平。
一、聚焦“三大”基点,全面夯实文件管理基础。一是“一份主体清单”确保资格合法。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共计确认50个法定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备制定资格。清单之外的任何单位不具备主体资格,严禁以自身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二是“一份管理规定”明晰职责分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从审什么、谁来审、怎么审、审多久、谁担责等方面开好“处方”,进一步厘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职责。三是“一份文件目录”实现动态管理。以历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为基础,以定期全面清理、不定期专项清理以及即时清理相结合,严格把牢文件清理关,实现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2019年至今,已审核各类政策文件59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59份,审核意见采纳率96%以上,未发生被市政府或区人大纠错的文件。
二、创新“三+”审核机制,扎实推动文件提质增效。一是“部门+司法”,实现双重审核。凡拟提交区政府拟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起草单位初审、司法局托底审核方式,通过法制监督科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负责人审核决定三个层次,层层把关。二是“司法+X”,加强审核合力。密切与法院的联系,健全“府院衔接”机制,建立“专家、律师协审”机制,为合法准确制定文件提供支持;加强与区人大的协作,每年选取若干个拟发布的文件草案,由事后备案审查转为事前介入审查,提前防控文件出错。三是“网上+现场”,审核服务并重。打造合法性审核“e模式”,实现材料、意见“网上跑”,通过“浙政钉”接受部门业务咨询、交流和审核意见反馈。对问题较多的草案,以面对面恳谈形式,对内容深入交流把关并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
三、把牢“三个”环节,严把文件制定全程关口。一是把好前期制发程序关。要求起草单位充分考虑各类主体需求,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公共场所提高公众参与度,并按草案内容专业度、复杂度和公益度,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等程序。对程序履行不到位的一律退回补充再行审核。二是把好草案内容合法关。把牢“不抵触”的基本原则,确立“既提出不合法意见,又给出修改方案”的审核定位,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按照内容合法性审核标准开展分类审核。三是把好文件形式审核关。按照技术性审核标准,对草案名称、体例、新旧文件衔接、施行日期等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审核意见,确保出台的制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提升文件的质量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