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司法局通过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诉讼工作模式、加强执法活动监督指导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近日,三门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昌明批示对此作出批示肯定。
一、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内部纠错功能。一是推动“商”“审”共进。制定出台《三门县行政复议案件会商会审办法》,组建会商会审团,2019年对10个案件进行了会商会审,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行政争议化解水平。二是做到“控”“防”并行。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注重源头控量,通过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培训、法律顾问审核等方式严防行政争议“升级”。2019年该县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同比下降12.5%;行政诉讼案件54件,同比下降36.5%。三是实行“调”“决”结合。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调解,实现“案结事了”,2019年有11个复议案件通过和解调解结案,成功率达52.38%。
二、加强配合协作,构建联动工作模式。一是实行“负责人签批、部门联动、集体会商、领导出庭”的应诉工作模式。通过召开应诉工作部署会、案情分析会加强应诉工作,并及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近年来,该县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均为100%。二是完善府院配合协作。县司法局和县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三门县行政执法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规定》,使旁听庭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将该项内容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内容,去年共组织旁听活动4次,旁听人员300多人次。三是搭建府检沟通渠道。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完善信息共享、通报交流、行政复议工作引入检察监督、检察参与复议案件听证和调解等机制,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三、强化监督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引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针对房屋征收、土地确权、三改一拆等行政争议高发领域,组织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就决策制定程序、内容、权限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工作依法开展。二是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审查力度。2019年行政复议纠错率为21.74%,有力地纠正或督促有关行政机关自行纠正了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三是督促各行政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指导、督促行政机关加大法治业务骨干培养、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保障执法活动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