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舟山市综合执法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创新开展“执法行动年”活动,在进一步扎实全系统办案基础和品质,为进一步提升和固化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注入新“血液”,带来新方法。2019年创城期间,市本岛共办理占道经营、乱丢烟蒂等执法案件2745,文明养犬案件532起。
一、案件数量显著增长。2019年,全市一般程序案件共办理3014件,较去年同比上升68.5%;各县区局有执法资格人员月均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人均达0.65件,也较去年取得较大突破。此外,岱山县综合执法局、嵊泗县综合执法局、海洋集聚区分局分别实现办案数较上年翻一番的目标。
二、案件办理领域显著拓展。与往年案件办理领域相比,2019年从常见执法领域向重点、难点执法领域拓展,其中定海局、普陀局在燃气案件、市政排水案件及适用舟山地方法规案件办理等方面均实现重大突破;新城分局对一起擅自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案件,作出责令停止经营瓶装液化气、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仟陆佰叁拾叁元整的处罚决定,为该局至今止开具罚款金额最高、处罚力度最大的一起案件。
三、案件质量显著提升。各县区局积极加强案件办理质量管理,增强执法队员办案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同时,在全市系统内部案卷集中评审评中,也涌现了一批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其中普陀山分局一燃气案件还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优秀案卷。
四、办案应用显著突破。2019年,市局利用各县区局及市局各相关单位每月报送的执法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全市执法疑难问题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各领域疑难案例宣传交流。同时每季度向市信用办报送信用案例,联合相关部门强化案件惩戒效应,目前,共惩戒失信企业、个人6起,办案社会应用效果较以往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