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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司法局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09 18:56:30 浏览6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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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司法局以“优化程序、调解优先、及时纠错”为抓手,以“办结一案、规范一片”为目标,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优化办案程序,为民营企业搭建维权“快通道”。对民营企业因不服行政执法活动申请行政复议的,除重大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外,实行“当日受理、提速快办、限期办结”,合理压缩办案期限,一般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办结,在原先规定的办结时限上缩短了50%。简化办案程序,对对主要材料符合要求的,其他形式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事后补充”,避免出现当事人“白跑”“多跑”的情况。同时,在举行听证会、文书送达、组织调解等方面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和方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二、前置行政调解,为民营企业当好纠纷“灭火队”。完善行政复议裁决和行政调解“双轨”运行机制,以“合法、合理、自愿”为前提,将行政调解置于行政复议受理前、审查中,充分发挥调解定纷止争的“过滤”作用,减少进入裁决程序的案件数量,密切群众和政府的关系。对依法可以调解的案件,主动加强与复议双方的解释沟通,在明确主要事实的前提下,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做足调处功课,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切实维护好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今年,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2件,经调解,民营企业撤回复议申请2件。 

三、加大纠错力度,为民营企业撑起司法“保护伞”。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及时纠正涉及民营企业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办理中集中采取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方式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确保案件公平、公正。2018年以来,该县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经审理认为有关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存在错误,决定撤销原行政行为2件,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1件,纠正率达50%。 


群贤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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