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司法局立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以来,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评为浙江省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示范单位,连续12年获浙江省平安县(市、区)。
一、抓好组织建设,强化领导责任。积极落实行政首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各成员单位一把手为组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面抓好工作部署,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分工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及时组织专题督查。优化完善政府内部评价指标,及时修正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考评细则,将建设成效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完善决策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镇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每年年底对每项重大决策流程台帐进行考核评估。加强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强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行为集体讨论、法制机构审查监管流程,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该区应诉政府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018年实现零败诉。
三、推进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该区法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推进检察官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工作,择优选升二级高级检察官1人、四级高级检察官2人;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9.5%;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推进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远程提审庭审、案件会商、两法衔接等建设,远程出庭公诉案件占全部案件的72.5%,远程提审人数占全部提审人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