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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司法局“三引思路” 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08 16:03:49 浏览9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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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始终将“规范阳光积极”理念贯穿于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过程,规范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一、科学引调,行政调解疏缓事前争议。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以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1+N”行政调解机制,促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加快行政调解人才培育,建立行政调解基础性人才库,通过以老带新、业务培训、一线轮岗等方式,提高行政调解人员“临战”能力。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引流机制,协同市法院成立慈溪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发挥中心在整合纠纷解决资源、畅通纠纷解决渠道的作用,引导当事人理性诉求、依法维权,有效降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第一季度,全市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3189件,调解结案2598件,调解成功率81.5%。 

二、规范引领,提升行政复议建设能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突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力军”地位,行政复议局挂牌运行,实现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制定《慈溪市行政复议工作规程》《 慈溪市行政复议案件跟踪回访办法》等制度,明确行政复议人员职责、办案流程、监督指导等,实现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和规范水平“双提升”。同时,深化“阳光复议”工作,利用政府公开网站等方式,做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公开尽公开,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一季度,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6件,受理14件,审结7件。 

三、结果引导,行政应诉倒逼依法行政。严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底线”,建立市政府负责人带头应诉、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月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旁听制度,“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解决“决策不依法、执法不规范、应诉不积极”问题。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由复议机关、市法院、全市执法部门组成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实务性“重难热”点问题。健全败诉案件总结分析制度,通过认真研究处理败诉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汇编行政应诉常见问题指导手册,破除行政应诉同类问题再败诉“陷阱”。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9件,全市行政法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8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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