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省综合执法办召开全省行政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推进会。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省综合执法办副主任潘广俊出席会议,38家省级有关单位参加会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义乌市介绍了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综合试点情况。
会议总结了试点经验,对全面梳理全省各系统监管事项清单工作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作了专题部署。一要提高认识,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依托政务“一朵云”,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形成数据汇聚、业务协同、标准规范、科学智能、精准高效的全省执法监管总平台,对各类对象全覆盖监管、全过程监管和智能化监管,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新型监管体制,形成行政执法监管的“浙江样板”。二要落实责任,圆满完成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任务。省级各单位要加强协同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和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实行清单式和报表式管理,认真做好本系统本部门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共同推进执法检查、监测预警、决策支持三大业务系统建设,实现执法检查规范化、政府治理精准化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要上下联动,做好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省级各单位要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当前执法监管中的整体性协同性不够、标准性规范性不够、精准性预见性不够的问题,与基层一线共同协作,上下互动,确保清单能用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