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紧扣新区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部署,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释放执法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
一、加强督促指导,统筹谋划依法行政工作。围绕《纲要》等重要任务举措部署着力抓好顶层设计,出台《舟山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三年实施方案》,梳理出44大项161小项重点工作,细化责任分解。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方案,组织召开第七次府院联席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通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首次以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分析视频播放的形式对该市依法行政工作形势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考评结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
二、严把审核关口,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做好权力事项调整及审核工作,逐项明确法律依据和实施主体,优化运行流程。开展“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摸底调研,积极探索“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体系。配合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梳理、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开展各类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5次,常规清理1次,服务和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法制服务和执法争议调处力度,对全市各功能区安监机构执法资格及执法人员持证问题、鱼山绿色石化基地管委会安监及环保体系建设问题等提供法律参考意见,依托执法协调协作配合机制,解决日常执法工作中碰到的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实施依据及程序方面的疑难问题,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投诉与业务咨询119件。
三、健全制度体系,不断夯实监督工作基础。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实施,先后出台《舟山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舟山市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舟山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办法》等制度文件,借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两法衔接”“监督协作”等制度机制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查、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活动,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完善执法信息化机制,密切跟进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提出升级改造需求,已推动全市执法单位在线办理处罚案件5021件,按执法信息化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3512台。
四、强化日常监督,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全市共确认公布行政执法主体451家,共组织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三批次共计507人,已有5797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件,平均持证率为87.1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分析和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加大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力度,主动前移监督关口,及早纠正和预防不当行为的发生,共备案登记重大具体行政行为136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