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指导,有力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工作水平。
一、立足制度建设,不断落实执法责任。深化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构建“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制定出台《湖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和归档机制。坚持实行法制部门负责人固定列席局党委会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和重大项目、重要案件论证制度等,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对涉及全局重大决策事项的监督和参谋作用,促进依法科学决策。市、县区局执法处室持证率达到100%,无到执法岗位满两年未取得执法资格情况存在。目前全系统持证人员177名,市局持证率92.1%,县区局持证率均在85%以上。
二、立足阳光司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推进阳光政务。谋划实施办事事项动态调整“八统一”,开展“无差别全科受理(一窗通办)”、加强“全流程”网上办理等12个工作项目。大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出台《湖州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先后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舆情回应、新闻发言人、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等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落实治本安全观,积极稳妥推进湖州监狱体制改革工作,在押罪犯安全转移,湖州监狱圆满完成历史使命。
三、立足监督重点,不断提升执法实效。建立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与行政监察双向互动机制,完善执法检查与执法监督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会同社区矫正部门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专项执法监督,对全市1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严查执法案卷的管理、装订和保存。从教育环节入手,在全省率先出台《湖州市社区矫正仪式规范(试行)》,共分12个章节,设置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解矫、集中点验、升国旗唱国歌、祭奠英雄烈士、警示专项教育、禁毒专项教育、认罪悔罪教育、感恩向善活动、志愿社区服务10个仪式。顺利完成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覆盖,并及时公开信息。
四、立足法治素养,不断锤炼执法队伍。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人物,加大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宣传力度,开展“红色先进培育活动”,推动六和所、银湖所支部在全市建立党建示范点,培育先进典型好书记,今年以来全系统有21个集体和25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认真实施全系统“十三五”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先后举办司法所长暨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人民调解实务演练培训班、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社区矫正工作专管员业务培训班、执法监督工作培训班等主要培训班次20期,培训人数达1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