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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起纠纷 公证调解促和谐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7-28 17:34:51 浏览10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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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房商品化和住房管理市场化的发展,群众对居住环境和小区物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有所欠缺,而物业公司又认为提供的服务到位,导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愈发增多,化解较难。

近期,海盐县公证处首次参与了物业纠纷的调解工作。3起物业纠纷的当事人均为同一小区业主,其分别因房屋质量问题、共用设施问题等原因与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就赔偿及修缮事宜迟迟无法达成一致。

前期,海盐县住建局、属地街道等部门经过多次沟通,几位业主一直处于诉求脱离实际、结果反复不定的情况。基于对社会和谐稳定、当事人时间成本等多重因素的考虑,住建部门提议由公证处一起参与调解工作,通过法治手段有效地定纷止争。

参与调解的公证员协同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本着便利当事人和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的原则,耐心地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缓和业主情绪,了解双方矛盾争议焦点及诉求并进行记录。同时结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条文,充分告知其权利义务,为当事人分析诉讼存在的风险,引导当事人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诉求,最终提出最优解决方案。在相关部门和公证员共同努力之下,各方当事人最终决定各退一步,有2名业主已签署了调解协议。

公证员化身“调解员”,通过法理和人情相结合,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倾听当事人诉求,精准释法、耐心劝解、动之以情,让法律更有温度更接地气,充分发挥了公证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物业纠纷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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