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杭州市慈善总会作为委托人发起设立,某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在杭州落地,该慈善信托计划用于应急救灾、防灾减灾有关的慈善项目。在本单慈善信托中,杭州互联网公证处被指定为监察人,这是国内首单由公证机构担任监察人的慈善信托。也是由杭州市司法局主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助共富”积极参与共同富裕城市范例建设的重大创新探索。
同时,这也是继2021年12月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善踪”慈善捐赠物溯源项目荣获全国公证十大经典案例,以及2022年1月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与杭州慈善总会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后,积极全面参与慈善事业体系化建设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又一具体探索。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为了切实履行好监察人职责,成立专门的信托工作小组,专班负责,在大量研究国内外慈善信托理论与实践的前提下,探索出公证处参与慈善信托监察工作的具体路径,并拟定了内部工作规范与指引为公证参与监察工作保驾护航。
当前,在国家大力发展慈善信托的大背景下,群众对于慈善事业透明度、廉洁度和公开度都有较高的要求。信托监察人的作用主要是监督受托人是否能够符合信托目的地运作信托资金,而公证的法定职能恰好天然的具备行使监督和监管的能力。 公证机构作为慈善信托监察人,将主要承担监督受托人的行为,依法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权益,保证和监督受托人对于信托财产的处置符合慈善信托的慈善目的,对于促进慈善信托健康有序发展、保证善款得到妥善的处置和使用、促进“阳光慈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