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司法局围绕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总体要求和部署,立足司法职能实际,以“转变职能、深化改革、专项督察”为抓手,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全力压实新时代法治督察工作,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转变职能,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依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动态梳理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无证化”工作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和企业服务最多“跑一地”。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4次清理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法雨春风”专项活动,完善商会法律顾问制度,汇编《防疫复工期间常见涉企法律问题指引》,推进金融、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与纠纷化解工作。
二、深化改革,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聚焦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定试点乡镇,做好指导监督工作。目前,第一批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清单已在县门户网站公告。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清理、补录工作。当前,共确定县级行政执法主体38家,行政执法人员1810位,执法证持证率达到92.81%。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通过部门自查、网络平台不定期抽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查找和整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
三、专项督察,行政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计参加各类意见征求会、讨论会等257次,不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创新实践工作,重点完善协作机制建设。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20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0件,上年结转2件,办结40件,其中经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2件,调撤率为55%,纠正差错行政行为3件,纠错率为7.5%,两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入选“全市十佳决定书”。全县各行政机关新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6件,比上年下降16.13%,发案量全市各县(市、区)最少,败诉率为零,系全市唯一零败诉的县(市、区)。三是开展专项法治巡察。从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情况等11个方面完成对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法治建设专项巡察,共反馈各类问题20条。同时组织被巡察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核查整改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