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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司法局“三步走”推进法制审核质量提升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9-03 16:41:09 浏览8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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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司法局深入实施合法性审核质量提升工程,通过规范流程、搭建队伍、规范清理等举措,着力为本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构建一个系统,明确审核流程。加强与区政府工作的沟通衔接,借助数字化办公平台,建立“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提交系统”。构建起政府决策议题“提交报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二次审核-正式发文”的规范化流程,实现了常务会议决策议题未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不得上会讨论,未经司法局二次审核不得制发的工作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系统启用半年来,共前置审核常务会议议题30余个,审核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行政机关合同4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6份,提出合法性意见35条,确保了政府行为的合法性。

二、用好两支队伍,筑牢审核关卡。积极发挥法制审核专员与法律顾问作用,提高审核质量。在起草阶段,建议事项涉及单位邀请法律顾问同步参与,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为文件制发、实施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在法治审核阶段,要求法制审查专员力量下沉,主动对接送审单位,了解起草目的、实际情况等内容,实时跟进反馈,提高审核效率。对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由审核专员、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等共同参与合法性审核,对重点疑难文件进行充分对接,充分发挥沟通协作审查合力,最大限度地预防法律隐患。自机构改革以来,法制审核专员与法律顾问为区级重大行政决策出具各类法律意见40余件,参加各类会议60余次,切实发挥机关法制部门的核心作用。

三、完善“三化”管理,夯实清理实效。一是清理程序“严格化”,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责任单位和清理流程,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二是清理能力“专业化”,文件清理坚持业务机构自查与法制机构审查相结合的形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清理工作;三是清理机制“常态化”,在专项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的清理工作机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今年,在定期开展清理的基础上,又相继开展了“烦企扰民规定清理”及“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两项规范性文件清理行动,共梳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38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20件,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确保清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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