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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证、假照、假身份……公证处为啥频频遭遇“骗证”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6-28 14:46:30 浏览9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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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身份证、假毕业证、假死亡证明……很多公证员的抽屉里都有这么一批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高仿”证件,这些都是公证员与造假分子斗智斗勇收缴而来的“战利品”。
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公证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密。然而,让很多公证处感到无力的是,越来越多的申请人为了达到不法目的,用虚假资料骗取公证书,而且手段五花八门。
在邻居墓碑上“P”了自己的名字
东阳市公证处最近就遇到了一起奇葩的继承权案件。
当事人阿峰(化名)称父母已经去世,想要和姐妹俩一起继承父母留下的3间不动产,并带来了相关办证材料。
根据阿峰的叙述,因为父母去世得早,无法出具派出所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及相关户籍信息材料,但可以提供父母墓碑上文字的照片作为被继承人(死者)生前身份信息的辅助证明。
公证员仔细审核证明材料,阿峰提供的墓碑照片上已经清楚地显示了两位被继承人的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及子女情况,且均与当事人口头陈述一致。对于公证员的询问,3位当事人也能对答如流,毫无破绽。
然而,当公证处的调查人员实地调查核实时,结果却出人意料。阿峰及其姐妹根本不是两位被继承人的子女,而是他们的邻居,被继承人只有一个女儿阿玉(化名)。
带着这样的疑惑,调查人员联系到了阿玉。阿玉告知,墓碑照片上的名字的确是其亲生父母,墓碑照片上其父母的出生年月及死亡时间都是真实的,但照片上墓碑旁边所显示的子女情况是假的。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所言属实,阿玉还带着调查人员来到其父母墓碑前。事实正如阿玉所述。
为什么阿峰要伪造墓碑照片?对于公证员的质疑,阿峰一开始并不承认,直到看到证据才道出了实情。
原来,阿峰的父母与阿玉的父母早年相互置换了地基,但审批材料上还是原来的名字,随后两家又在置换后的地基上建造了房屋。现在,父辈们均已去世,房屋的事情却没有解决,阿峰就想到冒充邻居家的子女,企图瞒天过海,将邻居家名下的房屋直接过户到自己名下。
了解实情后,公证员当即按规定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并对阿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警告。
毕业证书上的“校长”查无此人
一周前,香港人阿芬(化名)因为工作需要,委托弟弟阿晨(化名)前往舟山方正公证处申请办理一份毕业证书公证。
根据阿晨的叙述,阿芬的毕业证书其实早在2017年8月在北京某公证处就已经办理过公证,也在外交部领事司做了确认,但是香港那边要求去毕业证颁发的地区办理公证。阿芬是舟山某中学毕业生,这才回到舟山重新办理公证。
接过阿晨递交过来的毕业证书,公证员细心审查发现,这本于1988年颁发的高中毕业证书,无论是纸张还是封皮看上去都非常新,更可疑的是,毕业证照片上有两个钢印。
“会不会是把其他证件上的照片撕下来,重新贴上来的?”对于公证员的疑问,阿晨并没有回答。
随后,公证员又查询了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官网,发现该校历任校长中根本没有毕业证上显示的校长“何某源”此人,而且在电话咨询后,该校相关负责人对该姓名也毫无印象。
为了谨慎起见,公证员又前往当地档案馆调取了当年该校所有毕业证的存根。根据存根记录,当年该校颁发的所有毕业证的校长签名,均是“徐某远”,并没有“何某源”这任校长。而且,阿芬的毕业证号的位数也与真实的毕业证号不符。
了解真实情况后,公证员当即通知当事人阿芬“不予办理公证”。
有伪造毕业证书的,还有不少人为了出国留学,伪造成绩单。
“一份高中成绩单,证明所用的学校专用纸张是真的,学校盖的章也是真的,但是去核对成绩数据的时候,却与原始数据对不上。”省内一家公证处的公证员告诉记者,仅2017年该处核实发现涉外成绩单造假的案例就有4件。
大伯和父亲怎么就没了妻子
2017年10月,阿杨(化名)带着叔叔一起来到东阳市公证处,声称要继承伯父的遗产。
原来,阿杨的伯父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已经去世,留下一处房产至今尚未办理继承。按照阿杨的叙述,其爷爷、奶奶共育有3个儿子,分别是大伯、叔叔还有阿杨的父亲。
阿杨称,爷爷很早就去世了,大伯生前一直没有结婚,也没有任何子女,奶奶在上世纪90年代去世,之后父亲也去世了,生前同样没有配偶和亲生子女,阿杨是其唯一的养女。
面对公证员的询问,阿杨与叔叔的回答完全吻合。随后,阿杨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也显示两人所言均属实。
涉及到房产继承,公证员对调查核实更加谨慎。公证员来到被继承人所在村进行了大量走访和调查,很快发现了端倪。根据调查,阿杨的大伯确实是先于阿杨奶奶去世的,但阿杨大伯生前不仅有妻子,还有一个亲生女儿,只不过早年妻子带着女儿改嫁到了别村。随着调查的深入,公证员发现了更出乎意外的事实,阿杨父亲其实也有配偶,但两人没有亲生子女。
按照公证员核实的事实,阿杨大伯的继承人应有妻子、女儿以及阿杨叔叔、阿杨养母和阿杨5人,而阿杨及其叔叔却故意隐瞒了其他继承人。于是,公证处当即决定“不予办理”该公证。
骗取公证书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省内各大公证处都曾遭遇过“骗证者”,很多公证人员几乎每天都在打假,假派出所证明、假死亡证明、假户口本、假户籍底档、假结婚证、假毕业证、假亲属关系证明……甚至连公证当事人也都有假的。以东阳市公证处为例,去年一年通过调查核实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假人骗取公证书的案件就多达100多件,占据总案件数近7%。
骗取公证书行为为何屡禁不止?记者采访发现,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公证员处境尴尬;二是骗证者违法成本太低;三是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公证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表述,但实际操作中,公证员面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冒名顶替前来办理公证的申请人,只能拒绝受理或‘不予办理’。”在采访中,很多公证员表示,对情节恶劣的申请人,他们一般选择报警处理,但因为这些欺骗行为被及时阻止,尚未造成实际损失或损失不大,警方往往很少立案受理。
对骗取公证书的行为人,公安机关通常最多处以行政拘留几天或罚金的处罚,违法成本实在太低,这让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除此之外,还有部分骗证者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为了图方便,有的则是不明白骗取公证书的严重后果。
记者了解到,面对五花八门的造假手段,各公证处也采取了很多应对措施,一方面借用科技力量,积极引入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和人脸识别仪等;另一方面提高公证员业务能力,加强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力度,落实审慎核实义务,并在行业内建立“失信人名单”制度。对于很多公证员来说,在与“骗证者”斗智斗勇中,更多依赖的是经验和眼力,来戳穿一场场骗局。
公证员也提醒广大市民,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试图骗取公证文书,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识破,不仅带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损失,导致严重后果者,则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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