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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也能“确权”?杭州试水“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 浙江普法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6-28 14:39:55 浏览8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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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治近年来,由于国内很多城市的地下车位没有确权,业主买了车位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导致了层出不穷的纠纷。


比如去年深圳一女业主购买的停车位长期被邻居霸占,由于没有相应的凭证,业主很难维权,最后业主不得不祭出“50辆宾利堵车位”,引发全国热议。


今年5月,湖南长沙一小区一位女业主自购的停车位遭人霸停数月,经多次沟通后,对方先以不在家推脱,后来反而要求女子先提供车位购置合同。一怒之下,业主直接将车位焊死,将车辆堵死。


这些过度维权现象的背后,是当前车位使用权的初始转让大多是以开发商和业主的转让合同作为凭证,缺乏权威的第三方备案和登记部门。这一方面导致业主购买车位后面临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存在车位使用权人难以证明自己的权属,无法进行二次转让的风险。


如果业主在车位转让过程中,一旦丢失初始转让合同,很可能此时楼盘项目公司已注销,物业公司更替中未能妥善存档,则无法在有效流转中做到纠纷避免。



针对这些难题,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最近在试水推出全国首个“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前不久,上城区某楼盘摇号选房,购房者何先生(系化名)成为第一个“吃螃蟹者”。



何先生摇到该楼盘新房,跟开发商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并支付相关款项后,向公证处申请将这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进行公证备案。而开发商将该楼盘经过交警部门确认的车位数据同步至公证处,以便公证处完成信息对比,生成车位使用权转让备案二维码(二维码体现车位使用权人的个人信息、选购车位的具体坐落、选购车位的时间等)。



如果开发商出具同意函,同意某楼盘所有业主(以及车位使用权继受者)均可自由转让其名下车位的使用权,拟转让客户和继受客户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线下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备案,双方上传该协议以及相应凭证,待公证处完成车位溯源之后,生成车位使用权登记二手转让的二维码,车位使用权人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备案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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