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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司法局以“双下降”为抓手强化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力度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26 19:04:45 浏览7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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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司法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短板,紧紧围绕“双下降”百日攻坚行动,逐案化解行政争议,该县行政诉讼新发案件量和败诉率得到有效遏制。

一、高起点布局,强化分析研判。一是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系统分析下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面临形势,深入谋划行政诉讼案件应对的具体措施,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行政败诉案件所涉及的3家重点单位进行约谈。二是依法治县办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标法治政府全面督察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突出“领导包案”和“诉中化解”,找准补齐法治领域薄弱环节和短板。三是实行专班运行,由公检法部门退居二线的负责人以及主要执法部门的法制业务骨干组成法治督察工作专班,对该县目前面临败诉风险较大的5家单位进行现场督察、评判分析、专案指导,系统分析涉案单位存在的问题与短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应诉水平。

二、高质量推进,强化实质化解。一是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为核心,围绕行政诉讼重点方面,制定《涉诉案件督察清单》,运用“一个方案”“两个团体”“三个要素”方式,首轮已完成对4个乡镇(街道)和1个部门的法治督察,形成行政诉讼案件专项督察报告11份。二是按照“一案一专班”“属地管理、事权结合”的原则,对高败诉风险的案件实行包案化解,被诉行政机关承担首要化解责任,组建由县政府事权领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共同组建化解工作专班,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期限、落实化解措施。三是强化培训,高标准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全县行政诉讼业务培训会,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该县18个乡镇(街道)和主要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法治业务培训,加强源头治理,促进执法规范。

三、高标准落实,强化结果运用。一是认真梳理行政败诉案件问题与短板,分类别建立问题清单,结合反馈整改,以依法治县办名义对已败诉或存在高败诉风险的涉案单位下达“交办单”10件,督促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二是对该县1—7月份已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逐案作出败诉分析报告,对败诉原因、责任认定等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发挥“负面典型”的警示借鉴作用。三是每月通报交办案件化解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案件集中高发的部门、乡镇或行政领域、事项进行专项督察,对“双下降”目标落实不力或发生败诉案件的单位负责人由县领导进行约谈。今年8月,一起高风险行政诉讼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原告已主动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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