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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司法局“复调对接”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25 14:53:35 浏览8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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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司法局立足职能优势,紧抓重点,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把调解融入行政复议全过程,最大限度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始发阶段,推动区域依法治理见成效。

一、找准“衔接点”,创新机制,明确复调对接主体。推行“1+9+N”模式,提升行政复议和调解衔接合力化解矛盾的效能。行政复议局联合法院成立1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进驻椒江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前置机制和诉调衔接机制,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在9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引入9个镇街调委会和263个村社调委会专业力量,为群众提供行政复议与调解咨询受理“一站式”服务,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下沉、前移。整合20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特色调解室、2个派驻调解室,充分利用多层次、宽领域调解体系,对相关领域行政纠纷先行调解,避免矛盾纠纷扩大化。

二、选好“切入点”,拓宽渠道,加强争议解决引导。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地多次开展行政复议专题宣传活动,发放行政复议流程图、指南、《行政复议法》宣传折页等各类资料5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组织开展村社法律顾问送法律讲堂进文化礼堂活动,重点围绕行政复议法进行释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争议调解的群众知晓率和信赖度。截至目前,已开展讲座21场次。各司法所联合镇街综治办开展行政纠纷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线索,掌握动态信息,积极引导申请人选择调解程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上半年共排查出隐患线索50余条。

三、注重“关键点”,双线共进,完善多元化解模式。推行“阳光复议”工程,以“一个口子”对外,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椒江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定》等5项制度,优化办案流程,实行双人办理和复议决定审批机制,提升办案质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和保障。坚持“应调尽调”,对于符合调解类型的案件,在当事人自愿前提下进行调解。构建专家联合调解机制,邀请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法律专家等共同参与调解,推动调解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截至目前,已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各类行政复议申请31件,审结23件,其中维持7件,驳回5件,纠错0件,经调解撤回申请11件,调解结案率为47.8%,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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