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司法局立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好关、服好务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审查程序,注重审查实效,切实为政府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助手。
一、明确合法性审查的“方向舵”。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建设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对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以及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等进行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和合法性审查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法治建设指标占比权重,综合运用民主测评、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法对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领导班子的评优评先、职务任免、奖励惩处等挂钩,以目标考核倒逼法治建设和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
二、筑牢合法性审查的“防火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路桥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创新构建覆盖区、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涉及党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合同类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以上级有关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有关规定为指导,对合法性审查的适用范围、送审材料、审查程序等进行细化完善,将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到实处,筑牢审查“防火墙”。
三、拧紧合法性审查的“螺丝钉”。实行司法所负责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新机制,赋予镇(街道)司法所合法性审查职能。对司法所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无正当理由的,都应当予以采纳。同时,在镇(街道)指导下,辖区内司法所统筹做好村居重大公共事务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时,该局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实行全区所有司法所与当地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破解镇(街道)司法所人少事多、队伍不稳定等难题。
四、提高合法性审查的“含金量”。着力打造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法律顾问、专家、优秀律师共同参与的高素质合法性审查队伍,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及时组织学习研讨。针对审查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坚持专家“问诊”,积极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确保每一份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都合理合法。今年审查行政和党内规范性文件42件,提出审查意见180余条,落实合同管理机制,审查行政30余件,提出法律提议8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