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要求,多维度拓展职能新优势,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监督促规范,着力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加快推进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司法动能。
一、完善制度,构建执法监督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协调小组,以司法局局长为组长的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通报分析制度,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管理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修订《缙云县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办法》,起草《缙云县行政执法权限争议协调办法》,细化执法争议协调化解程序,严防因权责边界不清导致的执法缺位越权情形。二是突出案例引领,编纂自2018年以来全县“行政复议与诉讼败诉典型案例”法律手册,梳理行政行为被撤销以及败诉的原因,预警矛盾纠纷高发区域、高发领域,规范执法单位行政行为。三是推进资格确认。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确认公告工作,全县已确认符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22家。
二、强化队伍,打造执法监督铁拳。一是配强局内执法监督力量,以全局18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为基础,打造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团,通过“云学习”,搭建特色业务讲堂,安排服务团成员参与政府常务会议题研讨等形式,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执法监督能力。二是增强执法单位监督员队伍建设,以法制科室人员和公职律师为主,全县50余家单位的监督员加入执法监督工作群,加强各单位内部法制审核把关。目前,全县公职人员持有执法证1250人,持证率达92.5%。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格局,重新组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进一步延伸行政执法监督触角,聘请来自县人大、县法院、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调委会等单位的4名人员加入,形成社会监督合力,提升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认知度。
三、多重布局,编织执法监督网络。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委巡察组巡察事项,借力提升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在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中共发现法治建设相关问题6条,纳入巡察报告4处,提出意见建议6条。二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县18家单位130份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通报评查结果,全程督导落实整改。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案件办理,2019年办理执法监督案件22件,办案数量全市第一。三是以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最佳实践”创建,最优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为抓手,以派驻机构人员下沉为突破,推动人员、资源向一线下沉,探索出了一套以 “党建统领、属地管理、全科网格建设、综合执法指挥室统筹”的“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