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司法局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为突破口,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日,桐庐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获得司法部表彰。
一、聚焦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一是全力推进综合执法。积极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桐庐县分水镇成为首批省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二是编制实施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服务赋权清单和综合行政执法赋权清单,建立事项准入、协调、退出制度,厘清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实现乡镇权责更清晰、运转更高效、制度更完善、风险更可控、治理更有效。三是加快推进五大领域改革。指导组建完成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推行“1+5+X”执法体系,创新“综合执法、专业执法和联合执法”模式。
二、聚焦监督考核,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探索法治督察制度。推行党委巡察与法治督察有机结合,率先在全省建立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制度,2019年组织对11个部门和镇街开展法治督察。二是推行特邀执法监督员和法治监督员制度,组织参加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成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新载体。三是开展专项督察。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推动将违法行政纳入党内追究体系、行政问责体系。
三、聚焦制度建设,推进执法监管。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范,指导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裁量标准和裁量细则。出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指导全县重点执法单位均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和执法事项网上全流程运行。二是强化执法争议协调。建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为总协调机构执法争议体制,累计协调各类执法争议216起。三是强化复议监督,推动执法规范,累计发出各类执法规范建议和法律建议书90份,极大限度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桐庐县成为近年来杭州地区行政诉讼案件最少的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