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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司法局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12 18:39:42 浏览6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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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司法局根据全县“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统一部署,立足发挥职能优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定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创新推行“首违免罚”。针对“多头执法、过度监管”等短板问题,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创新建立“首违免罚”制度。3月26日出台了《关于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免罚”的意见》。之后向社会公布了《象山县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清单(第一批)》。该清单清晰列明了114个可以适用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以及豁免情形,涵盖了市场监管、税收征管、交通运输管理等11个执法领域。相关执法部门共对9家企业、80余家个体工商户实行“首违免罚”,企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着力打造“无证明城市”。全面清理烦扰群众和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和企业办事证明材料梳理工作。经部门报送、司法局审核、征求意见、座谈讨论等程序,最终确定首批直接取消的64项证明事项目录,于6月20日向社会公布。随后,继续对银行、保险系统的证明材料以及各部门可由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进行重点梳理,确定第二批取消的证明事项77项。全面深化行政服务中心“一窗综合受理”,标准化提升基层镇乡(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强化对分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指导和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县两级会商会审和项目代办制度。 


三、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要求,在2017年已制定《象山县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对报送县政府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进行调整,并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能划转情况作相应调整。积极和县委编办对接,在主要执法部门设立法制科,加强法制审核力量。研究制定《象山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象山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行系统规定。同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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