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司法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出台了《海盐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海盐”考核体系。
一、积极推进事前公告。一是开展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完成情况,经过行政执法机关自查报审、司法局审查确认,于7月底形成了第一批共计38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名单,并通过海盐门户网向社会公告。二是开展其他执法信息公告。县司法局对本局的权力事项库进行梳理,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省级部门“三项制度”方案的要求,对部门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流程、救济渠道等4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行政职权执法事项,明确执法依据和权限,对执法程序绘制流程图,梳理执法队伍信息,并在浙江政务网、海盐门户网、服务窗口等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梳理工作,今年已累计换发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314件。
二、深入推进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今年8月,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2019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的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县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共抽查 1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64宗行政执法案卷。从评查情况看,未发现有未出示执法证件及未出具执法文书的情况。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均已反馈给各行政执法部门,且已整改完成并报告。
三、完善推进事后公开。一是开展对执法结果的公开。按照省、市对执法结果公示要求,结合条线自建业务系统、嘉兴市一站式处罚结果公开系统、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开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托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20个工作日内,依法、有序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等相关信息。二是组织开展处罚结果公示的培训。今年8月,县司法局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嘉兴市行政处罚一站式系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录入培训,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省、市要求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的信息录入和公示工作。今年该平台已公开31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