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司法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方法,进一步减少涉企现场检查频次,为全市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实行企业检查事项目录化管理。通过梳理全市执法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汇总形成涉及企业检查事项目录。在该目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出各职能部门的涉企执法清单及上位法依据,对因法条竞合等引起的职能交叉、多重多头执法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明确执法主体,避免一事二罚甚至多罚情况的发生。同时,探索建立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以市场监管领域示范引领,其他领域全面推广,对企业轻微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将教育引导作为行政执法的首要目的,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
二、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以浙政钉为依托,建立涉企检查事项目录、执法人员名录、企业名录库等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由执法机关统一公布执法职权、执法流程和执法依据。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市15个乡镇街道及行政执法部门均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涉及企业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推行全程影像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三是全面实行涉企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在执法裁量权、执法程序等方面严格规范。
三、构建“互联网+信用”监管新模式。一是执法立项管理。在各执法机关统一上报基础上,统筹制定全市涉企年度执法计划,未列入执法计划的,除上级统一部署外,不另行开展现场检查。通过计划管理,有效将涉企检查,尤其是涉企现场检查频次控制在合理范围。二是协同联合执法。涉企现场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除专业性较强的特殊执法领域外,其他领域的执法由全市统一调配执法人员在企业检查目录中随机挑选执法。检查结果、处罚决定等均统一在浙政钉公布。三是突出信用监管导向。制定标准统一的测评结果统计口径,对历次检查结果予以评分,企业行政管理事项设置红、黄、绿信用等级管理,将涉企现场检查的频次与信用等级挂钩,由高至低分别设置抽查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