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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公证处五字诀工作法入选全市 “十佳枫桥式工作法”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01 18:55:28 浏览9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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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市“枫桥经验”纪念办举办全市“十佳枫桥式工作法”赛比活动,经过多轮角逐,绍兴市上虞公证处《“审、评、验、督、销”五字诀化解征迁纠纷工作法》成功入选全市“十佳枫桥式工作法”。

上虞公证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论述精神,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纳入公证法律服务关键点。结合上虞区杭绍台高铁、104、329国道改建、城市有机更新等重大基建项目,充分发挥公证处“预、防、调”职能,强化征收项目全过程服务,保障被征收群体的权利利益。

一是“审”查论证政策,确保信息合法公开。由公证机构参与政策文件的制定、论证。开展被征收户异议反馈登记、解答,通过公告公示、通知送达等行为全流程保全证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二是“评”估分析风险,规范房屋权属认定。围绕被征收房屋合法性、权属主体争议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公证集中参与户情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地产测绘评估,减少“家事纠纷”转化为“行政纠纷”。

三是勘“验”留存证据,保全现场多方数据。根据征收规模组建专门公证服务队,“多线程”实地参与房屋丈量,通过摄像保全、草图绘制以及电子存证等方式对证人证言、房屋外观、内部结构等实施证据固定,做到征收确权和征迁纠纷化解有“据”可循。

四是监“督”签约补偿,保障主体合法权益。对无法现场签约的合法房屋共有人、继承人,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核实的方式,全程公证监督。同时,依托“后事智办”数字化应用、“公证提存”等服务,“一条龙”处理涉征遗嘱检认、遗产继承、领取补偿款等相关事务。

五是“销”障拔钉扫尾,定制方案复盘减争。为处在不同征收进度的滞留户分类定制方案,对征收房屋社会效益开展复盘评估,对涉及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进行“回头看”。

工作法从提出至今,上虞公证处累计参与大型征收项目18个,签约后毁约现象从公证参与前的16%降至0.1%,行政争议产生量从3%下降至0.2%。因征迁引起的行政诉讼大幅下降,败诉率趋近于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了行业中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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