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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率先建立公证机构参与法院“个债清理”工作机制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7-29 17:00:49 浏览8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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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公证处积极参与具有个人破产实质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以下简称“个债清理”),为创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机制提供实践样本。

一是创新个债清理工作机制。推行“案件终结线上债权人评议会”制度,强化债权人对债务人个债清理效果、考察情况的监管;创设委托社区调查制度,借助基层力量开展社区调查,增强公职管理人调查报告客观性、说服力;创新公职管理人团队履职模式,有效避免“单打独斗”局限,加快个债清理案件进程。至今,平阳县公证处累计承接个债清理案件6起,清理债务181万元。

二是创建公证机构参与模式。多次与县法院对接,协商制定实施方案以疏通个债清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创新推出“公证处负责、公证员承办、团队化运行”的工作模式,由公证处承接县法院指派的个债清理案件。确定经费补助形式,公证管理人团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贯彻“公益为主”原则,必要支出费用由县法院通过购买服务形式予以经费补助保障。经由县司法局与县法院联合发文,落实制度保障。

三是启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由县政府与县法院联合发文,以文件形式规定各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协同联动、有机衔接的整体,保障个债清理工作平稳运行。规定人民银行配合管理办理相关业务、协助信用修复等事务,有效解决因银行部门程序繁琐、要求不一产生的管理人履职难题。明确县自规局、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协助职责,提升调查取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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