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受邀参加金华市某安置区安置房分房工作会议,关于该区块被征收人死亡如何确定选房人的难题,公证员提出了“法律意见书+继承公证书”的解决方案。所谓“法律意见书+继承公证书”模式,即在安置房分房前,公证处先根据受理及核实情况出具确认选房人的法律意见书,选房人可凭借该法律意见书参与安置房的抽签、选房,待安置房选房结束后,公证处最终出具安置房继承权公证书。
分房工作迫在眉睫,而选房人尚未确定的难题,为方便征迁户,切实解决征迁户“急难愁盼”的问题,公证处指派五名公证人员前往指挥部,在指挥部会议室现场进行公证咨询和办证服务。三天的现场服务,公证人员热情、耐心地接待了所有到场安置户的咨询,对可办理公证的安置户进行了一次性告知;对有矛盾的家族进行现场调解,对不能办理公证的安置户进行了解释及告知其他法律途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现场受理,尽量简化办证程序,减少材料提交,强化公证人员的核实职能,切实解决矛盾纠纷。
本次“法律意见书+继承公证书”公证服务模式,服务于征收的后续工作,既解决了选房资格难题,也破解了原拆迁安置房已经拆除,即新安置房尚未明确其继承标的不明确的尴尬。对于整个征收工作的顺序完成提供法律保障,也是切实推进公证为民服务的一次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