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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7-19 14:25:29 浏览6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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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20〕9号),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自2019年初成立以来,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履行全省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行业监管职能,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与人民满意度,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2019年,全省办理公证72.8万件、司法鉴定16.6万件、仲裁13.4万件。

一、立足新定位,加强全方位谋划。下发《关于开展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工程的通知》,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等文件,提出2019-2022年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制定指导意见,推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要求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纳入了补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短板的政策措施;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将法律援助、公共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纳入《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清单》,明确保障标准。

二、着眼全业务,拓展多领域服务。在积极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的基础上,会同省法院出台《关于规范公证参与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组织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为公证服务行政执法活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作进一步探索。推进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为主的金融公证;借助“智慧公证”网络平台,参与司法网拍,将原来需耗时21个工作日办结的事务缩短至3日办结;利用公证数据信息优势,创新送达手段,使法院送达率达到70.7%。在全国首创“终本案件执行+公证”管理机制,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文推广。

三、着眼全时空,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12348”浙江法网建设,增设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平台、立法意见征集平台、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等模块,优化服务产品供应和网上办事。改进在线法律咨询登录方式,方便社会用户无需注册即可发起法律咨询。开发完成全省统一的公证办证信息系统平台;打造全省电子公证书库;将“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深化延伸至海外、偏远乡镇和海岛地区,延伸服务覆盖,司法部中公协同步部署在全国推广该项工作经验。加强司法鉴定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司法鉴定统一受案管理平台。

四、推进改革发展,激发行业活力。完成《关于我省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调整方案》。联合省发改委,制定颁布《关于完善公证机构服务收费的通知》。推进宁波、台州、温州等地开展事业体制公证机构“零编制”改革。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规范司法鉴定收费。组织开展仲裁行业发展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完善案件质效管理各类制度25项,行政管理各类制度35项。指导杭州仲裁委员会,温州仲裁委开展内部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各项改革措施正在有序推进中。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这一荣誉的取得,既是对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一种有力的鞭策。下一步,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服务和改革发展等工作,努力为“成为新时期全面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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